苗栗縣於108年首次依循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公告的「縣市層級溫室氣體盤查計算指引」完成行政轄區溫室氣體盤查,並經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執行第三方查證取得合理保證等級之查驗聲明書;因此,108年訂為本縣溫室氣體盤查基準年。為建構完整且具延續性的歷年溫室氣體排放資料,作為推動淨零政策及施政規劃依據,本縣自109年起依最新指引辦理年度溫室氣體盤查,並追溯推估106、107年之排放量。目前,本縣已完成106年至112年之行政轄區溫室氣體盤查作業。
一、苗栗縣行政轄區溫室氣體趨勢
苗栗縣106年至112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整體呈下降趨勢,符合國家分階段減量目標。第一期(105–109年)期間,推動的減量措施成效明顯,109年排放量較106年減少22%。
進入第二期(110–114年)初期,110年排放量因能源部門與工業製程增加而大幅上升,其中工業製程排放較108年增加37%,較109年更大增146%。此現象主要受疫情後全球經濟回溫、財政及貨幣刺激政策,以及出口需求增加的影響,推升能源使用與工業排放。
111與112年排放量再次下降。除持續推動減量措施外,全球經濟放緩亦造成影響。112年工業生產指數年減12.3%,多數產業產值下滑,使工業製程排放較111年減少57%。整體而言,112年總排放量較111年減少5%,較基準年108年減少10%,顯示苗栗縣溫室氣體減量成效。
圖1. 106-112年苗栗縣行政轄區溫室氣體趨勢圖
二、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貢獻占比
苗栗縣行政轄區之溫室氣體排放以能源部門為主要來源,歷年均占總排放量90%以上。112年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結構中,能源部門占比最高,達96.2%;其次為工業製程(非能源之原物料,占比2%)、廢棄物部門(1.1%),農業部門則占0.7%。在能源部門中,又以工業能源使用之排放量占最大宗,達整體排放量的65.3%,顯示工業用能仍是本縣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核心來源。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貢獻占比如圖2所示。
圖2. 112年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貢獻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