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訂定「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總說明及逐點說明。
附檔:(1)環境部函_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pdf;(2)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總說明及逐點說明(4656507_1159112301-0-0).pdf。共2個檔案。